需符合资格的爱心 . 令老人受苦

文:翁协文
母鸭生的鸭蛋拿给母鸡孵,孵出的小鸭会跟母鸡走,不会随着母鸭走!

308前,槟州人民希望民联能为州民做出改变,就顺应了行动党的口号,把票投给民联,希望槟州再有转变,投给了火箭,进而将它扶上台。

惟,在槟州民联政府执政2年来,并没有带给人民很大的惊喜,每天只顾及着政治舞台秀,玩弄政权。为了收集更多选民的资料及收买乐龄人士的心,想出了回馈金计划,这明显是一种低劣的政治手段,让许多槟州老人无端受苦。

无疑的,回馈老人计划是好的,但当局没有规划好这计划前,不应该无端端的让老人家受苦。就报章上看到一则令人气愤的报导,州政府在公布乐龄人士上网查询回馈金受惠名单后,许多乐龄人士到某一州议员服务中心查询时,该服务中心的职员却把门上锁,让这些老人拒于门外。

这对于吃闭门羹的待遇,可说是在愚弄老人家,幸好是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否则州政府如何作出交待?如果不是乐龄人士不懂电脑操作或家里没有电脑,在情急之下,他们才会前往议员服务中心询问或登记,没有理由身为代议士服务中心可以拒人于外的。

最近又听说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宣布从今年4月开始,发放乐龄人士回馈金予“符合资格”老人。不明白的是,为什麽是需要“符合资格”的老人,难道所有居住在槟州超过60岁的老人不符合资格吗?

当我在听到有关新闻后,更加气愤,之前已愚弄老人一次了,这次又搬出什麽大道理,什麽需要“符合资格”难道一心想回馈感恩老人的计划,还须是有投票给民联的人选,还是背后存有什麽议程?

对于发放100令吉回馈金计划,确实令人作出了许多假想,到底林冠英葫芦里卖什麽药,这个充满爱心的计划,为什麽会有附带条件,需要“符合资格”。这一环,林冠英还须作出解释。因为“须符合资格”一说,让人有受骗和无奈之感。

其实要是真的援助和感激乐龄人士,州内举凡60岁的乐龄人士就应该有权享有,却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宣布,唯有“符合资格”的乐龄人士才能受益,难道年龄有得假冒吗?还是相关计划是州政府在对乐龄选民进行政治筹码和一种变相的贿赂?

槟州民联政府执政两年来,在回馈乐龄人士还要捞政治本钱,这种虚假有条件必需符合资格的爱心,真的不敢让去猜想。这也令我回忆起老人常说一句话,“母鸭生的鸭蛋拿给母鸡孵,孵出的小鸭会跟母鸡走,不会随着母鸭走!”

但今天槟州人民把民联政府抬上台后,这只小鸭不但不会跟着母鸡,而是在自已长大后,下海游水去了?

评论

大嘴巴说…
不应落实地方议会选举


近来地方议会选举的议题热闹起来,当槟城州政府决定推行市议会选举之后,人民的褒贬不一:有的支持,形容这可以落实人民作主的概念,反对的则说地方议会选举没有必要,劳民伤财。

我们如何看待民联政府所推动的地方议会选举,是否有足够的资讯来考虑这个制度,将关系到它能否向前行。

我们不知道民联领袖的真正态度,对于地方议会选举的可行性,他们有过什么程度的评估。虽然如此,他们总算对宣言有所交待。尽管民联习惯于推行不同于国阵的政策,但是人民最终不会这样想。许多管理者认为这个制度缺乏实际基础,反而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我想,我们有必要从一个高度来看马来西亚的选举制度。在目前的制度下,联邦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民选政府,所选出来的政府领袖负责政府机构的行政。这包含了层层负责的管理规则,市议会对人民负责,也同时向州政府负责。如果再加上市议会也选举,那么这种县市议会的任命逻辑便破除了,这个民选的地方政府若听命于州政府,恐怕有时候不符合民意,有关地方政府也难以拍胸口保证,他们是民选的。可是,若不听命,而要执行监督功能,这上下的规矩又该如何处理?

理想的情况是州政府和市议会的民选代议士都是来自同阵营,政策上也可以一致。可是如果来自不同阵营呢?目前,联邦政府和民联州政府正进行角力,各说各话的情况已经越来越令人担忧。这两年来,我们所期盼的两线制,并没有真正发挥相互监督和相互竞争的效果,反而是沦为劣质的权争局面。这或许是整个政治的现实,完全脱离了人民的主观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以保证所谓的民选的县市议会能够和上级政府保持合作关系?

事实上,国阵联邦政府和民联州政府的政策并不一致,甚至在民联州政府之间,政策也并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教我们如何乐观地看待县市议会选举?万一大家各司其法,不仅中央政府寸步难行,州政府也一样陷入暗礁群,动弹不得。这是一个大胆的想像,情况未必如此,只是民主监督应该集中在高职,例如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选举,选民的监督应该集中于此。层层的选举,层层的监督,只能让政府机构相互牵制,产生反效果。

此外,民联在推行之前,也要考虑财政方面的因素。除了劳民伤财,民选的地方政府财政也应该谨慎处理。州政府和民选地方政府的财政处于什么关系,是各自独立,还是各有收入来源?县市议会的税收是否要上缴,州政府的命脉有没有受影响等课题需要从长计议。同时候,选举的经费由谁付,是中央政府、州政府还是地方议会?

此外,如果民选市议会多了,政策会协调吗?我们知道市议会处理民生课题,是市民的切身需要,它不应该沦为政党权争的场地。如果地方政府插上不同的旗帜,和州政府不协调,这都是明显的弊病。国阵执政数十年,对于地方政府的课题了如指掌,他们不主张推行的制度绝对不能一概地否定,应该仔细研究。民联在力求政策不同于国阵的当儿,不妨虚心研究国阵为什么不落实。实际的问题肯定多于理想。

许多人称赞国外的市议会选举,充分地显示了民主。但是从国家的管理而言,它仍然需要三思。例如在台湾,一些市政府极其强大,甚至中央政府都难以驾驭。对笔者来说,民联所要推动的地方选举是个重迭的制度,而且州政府的权力也会被削弱。民联执政州政府不久,也还没有站稳脚跟,不应仓促推行市议会选举。

国州议员也是民选的,那又这么样?所以,这些没有效率的老制度,恢复旧制度简直是落后几百倍,没有效率又腐败,非洲的腐败我们不是没有见识过,还要踏走他们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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