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待遇

文:翁协文 异言堂 2010.06.21


近来我国政坛上棘手问题可真不少,朝野双方相互争议,而造成巨大的伤害,非老百姓莫属。尤其是首相纳吉所拟定的《第十大马计划》,上星期的专栏我也提过了,这次我又有新的看法。

这《第十大马计划》中,很明显地首相纳吉始终没有顾及所有国民,纯粹偏帮马来人,尤其是巫统朋党中的利益。不顾及外人的评论,宁愿保持土著固打制,而放弃全民公正的政策。若土著权威组织续与国阵保持密切的关系,在来届要获取人民对国阵的信心,是很难的一大挑战。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已阐明,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当然最高元首是国家最高的领导人,并由首相所领导的行政部门、国会及联邦法院领导的司法部门三个主要机构组合而成。就因如此,在国民的权利中,有关宪法的定义也引起众人混淆,经常为马来西亚人(特别是非马来人)所引来的争议。

保护土著特权

自从马来西亚独立当儿,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在国家独立推介礼上,已强调来自各族的国民都是马来西亚人,并加强马来西亚人的身分认同和培养归属感。我不解的是,土著权威是个怎样的组织?它是否比国阵朋党还高高在上?为何首相纳吉会顺从它们之意,它在社会又扮演着什么,贡献什么?

或许它的解释是,“权威”意指权利的威信,或不畏惧地强行施压政治,控制整个政局?当年的“保护土著特权”的政策上,在政府各领域都实行固打制,以当年国家独立时来看,是为保护当地原住民,而不受其它族群侵占他们的基本权益。尤其是到马来西亚工作的华裔和印裔族群,是掌握当地大部份的经济领域,这并不包括马来人在内。

要明确的是,马来人和土著是不同的,不过至今这已没有甚么区分了,这就是自认土著的马来人所感化的?土著权威组织是保护本地原住民,或是马来人?后来所推行的“新经济政策”是掩饰“保护土著特权”之说法,来保护马来人权益,却不包括土著。

自认大马主人

当年的“新经济政策”,原意是为了重新设立国内经济系统,并给予每个族群一个公平的地位,希望通过这项政策,消除农村社会贫弱问题,让马来人(或土著)在经济领域上至少占有30%权利,原因莫过于自认是马来西亚人的“主人”,应享有特别的地位,其它族群就对此偏差政策感到不满而争论不休。

当今的“新经济政策”已转型为确实的“拐杖政策”。这制度不但没有废除,反而变本加厉,侵蚀国家经济蛋糕的三分之一之外,其它利益皆占为己有。

我不相信首相纳吉还不知道这已不再是现代的政策,强调“一个马来西亚”口号,另一边厢又实行不公的政策,只会让人感到矛盾。 若他是继承其父敦拉萨的政策,这已是落伍了;若以“一个马来西亚”为优先,任何方面,各族就应该获得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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