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民意岂能欺民智?
若说, 党民主应该涵括党内的言论自由与独立思考空间, 那已沦为朝野政党民主橱窗里的一块画饼, 不能当真。最近, 原行动党副主席东姑亚兹因不认同〝净选盟〞在独立广场的428集会, 而引发的退党风波, 就是活生生的写照。它的关键不在于马来人在行动党有无立足之地, 而是以民主为名的行动党是否还有容纳异见的空间, 这不能以它到底是否迎合主流党意或民意为准绳; 更不能动辄替他贴上〝里通外敌〞的标笺。毕竟, 不能凡事妖魔化, 就会迎刃而解。凡为异议者贴上敌方标笺, 就能为自己的失误与弊弱, 找到开脱责任的藉口。
显而易见的是, 东姑亚兹的上议员连任, 既然已获槟州行动党的推荐在先, 而后却因他反对428集会, 而被党领导层阵前换将, 这种因应异见的手法, 实则与该党平日所批判的现象何异!
一个政党的党格文化, 毕竟取决于党内的主流党意。这固然可通过党的论述来阐释, 但更能形象化, 且深入民心, 左右民众观感的, 倒是党领袖的言行, 尤其是各级议员因应民怨议题的言行态度。
在若干州属, 政党轮替后倘若只沉湎于诿过前朝, 而不思认真的拨乱反正与厉精图治, 民众的直接反应是, 正因为前朝不得民心才会变天, 民众期待的不是泛政治化的指责谩骂, 而是问题的合理解决。
信手拈来,民众向联邦政府纳税, 自是希望能获基本设施的不断提升, 以及政经清明的大环境, 能让其安居乐业, 并行使国民的权利。同样的, 民众向州政府麾下的县市议会缴付门牌税, 当然是期待得到合理质量的民生服务。
举凡是日常的垃圾清理、疏通水沟、社区的绿肺设施、道路与街灯维修等, 这些年来尽归县市议会管辖, 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它丝毫不受政权转移的影响。按现有的机制, 全体官委县市议员均由州执政党委任。过去如此, 变天后上台的民联州政府,也是萧规曹随。是以, 在联邦与州、市政府的权责区分下, 县市议员听命于州政府及其麾下的州议员, 而不是国会议员, 乃完全可以理解的。这种情景无关权限的大小, 而是系于它的分野。即便是同一选区内的国州议员, 同属某个政党, 这种权责的分野, 还是存在的。
迩来, 雪州多个地区的民生服务问题丛生, 激起民怨。由垃圾的堆积如山、蛆虫满布, 而至社区的道路、街灯与休闲绿肺等公共设备的长久失修, 堪称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不可能尽是敌营人马的栽赃嫁祸, 更不可能是〝鸡蛋里挑骨头〞(借用某位新贵女议员回应民众怒呛的用词),毕竟客观事实不容狡辩。
更甚的是, 曾几何时, 甫上台执政四年的民联新贵, 竟也仿效前朝政客打起了十足的官腔, 要有书面的投诉方才处理云云。乍听似是有理, 以为理亏在民。但事实上, 民众经年累月的投诉, 不论是口头或是书面, 均一概不得要领, 已是大马社会的一大特色。
在无计可施之余, 这类新贵政客是不愁没有方便托词的。先是尽把呛声投诉的民众与社区组织贴上〝国阵代理〞的标笺, 以期把真正的民怨, 扭曲为敌营的政治操弄: 然后再把责任推卸到国会议员身上。以为轻轻一句〝国会议员也有责任〞, 即可为自己开脱。可另一边厢, 当来自敌营的国会议员在民众殷切的要求下, 不惜越俎待庖出手相助时, 满脑子泛政治化的新贵政客却又祭出权责的分野百般阻挠。
由此, 身历其境、亲受其辱的民众自不难觑清他们〝挟民意欺民智〞的傲慢。即便是冷眼旁观的民众, 恐怕也会感到纳闷, 为何这些让权位决定脑袋的政客, 竟以为普天之下, 万民皆是脑残之辈, 会认同这种〝贴标笺封口即能为民怨消音, 进而解决民困〞的畸形思维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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