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FZ的债券风云

巴生港口自贸区(PKFZ) 弊案再次成为网络媒体的热议焦点, 这次可说全拜李华民的新书《PKFZ: 一项国家负托的背叛》(PKFZ: A Nation’s Trust Betrayed) 所赐。

李华民是何许人也? 这位仍属马华党籍的前州议员, 乃是原巴生港务局主席。在他任内, 承我作为交通部长的指示, 他扛着四方八面的压力, 完成了PKFZ弊案的独立调查。但随着我的下野, 他也相继在十个月后, 不获续约而离开了港务局。

诚如他所说, 该书所揭露记载的营私舞弊, 实则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尽管如此, 这些片段即已足令涉案者及执政当局顿足捶胸不已。

就以该案的债券事件(可简称为〝债券篇〞) 为例, 一般国人对这堪称〝案中案〞的重要环节,普遍感到迷惘。即便是明了这相关的债券乃由涉案的总承包商发起, 志在集资以完成自贸区项目, 人们的聚焦充其量也只贯注在两位前任交长的四封信函上。

先后出任交长的林良实与陈广才, 双双为这自贸区项目保驾护航而发的信函, 到底可作为政府对有关债券的担保, 或只志在推荐、背书, 迄今尚未论断。

在这事件上, 人们所看不到的盲点是: 既然项目的承包方被指有虚支冒领及超支之嫌, 为何告贷的港务局, 在处理债券的回赎上,仍然是若无其事的付款如仪? 为此, 我曾于20096月杪明确向时任港务局主席的李华民发出指示, 勒令马上暂停付款。

诚如日前我在个人微博(推特) 里所述, 这项决定最终被首相领导的财政部所推翻, 理由是它足以动摇投资者对国内债券市场的信心。6亿多元就凭这来自政治领导的决定, 在苦撑了一周后, 终于转进了总承包商专为一众债券持有人而设的两家公司之账号。

由始至终,我感到纳闷的是, 既然有关的债券非由政府发起, 政府自然无须承担任何的风险责任。是以, 强行推翻〝暂停付款〞的决定, 并着意马上执行, 看来是毫无必要的。

即便我不是法学专才, 也没有财经界的专业知识作为立论的基础, 但常理告诉我们, 当你发现卖方刻意对你存心使诈时, 你当会马上停止付款, 直至力求厘清争议为止。你断不会还继续付款, 以免在事情闹上仲裁庭后落人口实, 是既然你情我愿, 又何来争议云云!

在这节骨眼上,我坚决反对任何刻意绕过港务局董事会的举动。纵使你可行使否决权, 可你要付款, 也得通过该董事会再次召开会议来推翻前议, 才符合程序。这一幕对我而言, 是刻骨铭心的, 因为它当时着实考验了我对党国领导说〝不〞的勇气。

其实,华民与我皆不曾预料到事发三年后, 当年万般无奈与不愿执行的付款决议, 竟是我们的〝原罪〞, 成为了现任港务局主席郑敬堡批评我们是始作俑者的口实。或许, 郑某只看了当年(2009) 港务局的付款记录, 即已真的窃窃自喜,以为这回可抓住了前任者的辫子, 大可在主子面前乘机羞辱对方一番。

然而, 他及其背后靠山所失算的是, 我及华民作为当时的当事人, 值此关键环节, 是丝亳不敢健忘的。反倒是他错把冯京当马凉, 20106月杪的另一笔付还债券的巨款, 也一并算在我的头上。事实上, 其时我已下野, 离开了交通部, 责任自然不应由我来扛。

转瞬间,630日的付款期限又将届临。新一笔高达7亿3337万元的巨款即将发放, 抑或是紧急煞车, 就得胥视郑某与其部门头子的智慧。但以他们日前的言论来推测, 不难洞悉其立场观念, : 付款还债是硬道理, 哪管债主有没有使诈?

遇此活宝观此表现, 你又焉能不为马华着急叫屈?

30-6-2012, 须由港务局缴付予债券持有人所组成的两家公司(由总承包商统筹的集资公司), 用以摊还PKFZ项目的置地与开发天价。众所周知, 这两项引起举国哗然的天价, 正属当前审讯中的PKFZ弊案里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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