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最低薪金利与弊

我国或在5月1日劳动节开始,推行最低薪金制,对“打工一族”而言,绝对是个好政策。反之,对一些小型企业家或厂商来说,是百上加斤。

消息指,内阁已同意将私人界员工的最低薪金制设定在1000令吉以下,但若政府在近期向人民宣布此新的最低薪金制度,可能会导致国内许多企业面陷入困境,因为国内已有许多假期,假设最低薪金制又导致失去竞争能力,我国肯定受到巨大的影响。

我认为,若要推行新薪金制度,必须划分地区来执行,因为每个州属的规划不一。如大城市与小乡区对比,或偏远及落后的地区,就必须加以研究后才能执行,因为在乡区的小企业应付如同大城市的薪金制,商家们肯定负担不来。

对领薪一族而言,特别是较低收入的基层劳工确实是一项好消息,但会造就了他们“懒惰心”,反正每月都有基本的薪资,何须再“卖力”,所以政府在推行上勿操之过急,必须顺应经济自然规律,逐步实现,否则会弄巧反拙。

无可否认的,制定最低薪金是为了保护低收入的人民,平衡贫富差距,对新加入职场或低收入者而言,是享较高的收入,以应付目前日益剧增的各项生活开销。但必须谨慎全面评估其效应,因为太过仓促推行可能造成通货膨胀,对于各行各业的物价起伏会带来巨大的冲击。

我们必须考虑厂商在薪金与成本的情况,因为他们要维持生产力,唯有将成本转嫁于消费者身上。这个做法也导致大量流失顾客,最终厂商在收入与开支不能成正比情况下,为了减少成本开销,除了栽员之外,或选择关门大吉,这造就更多人失业。

说实在,我并不反对设定最低薪金,因为头痛能保障雇员的基本福利,不过,不应太仓促落实,而是分阶段、分区域的逐步推行。因为一旦最低薪金制落实,受影响的不仅是低收入员工,所有员工的薪金都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再加上雇员公积金、社险保费及超时津贴等各种
费用,都将相应水涨船高,影响企业的营运。

所以政府不能纯粹为了提高员工的收入,让国家能够迈向高收入国家,而忽略了员工生产力与薪酬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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